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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国自行车标准汇总对照表
各国自行车标准汇总对照表各国自行车标准汇总对照表 本文由杭州二手自行车贡献 pdf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。建议您优先选择TXT,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。 折叠自行车网 各国自行车标准汇总对照表 自行車专业知识 2009-02-24 10:32:29 阅读 20 评论 0 字号:大中小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1 定义 1-1 自行车 1-2 童车 1-3 座高 1-1 为一种双轮且全由 1-1 CYC...
汇总对照表 本文由杭州二手自行车贡献 pdf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。建议您优先选择TXT,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。 折叠自行车网 各国自行车标准汇总对照表 自行車专业知识 2009-02-24 10:32:29 阅读 20 评论 0 字号:大中小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1 定义 1-1 自行车 1-2 童车 1-3 座高 1-1 为一种双轮且全由 1-1 CYCLE:是指至少 1-1 为 一 种 两 轮 或 1-1 为一种以人 1-1 仅 借 人 力 驱 动 后 1-1 仅 借 人 力 驱 动 后 1-3 跑车: 具有两个轮子且仅以人 三轮且由人力经机 类肌肉力量推进 轮,有两个轮子 轮,有两个轮子 用,850mm 人力驱动的车辆 力经脚踏传动的车辆。 械方式驱动前进, 的两轮J9九游会登录入口、单轨迹 的交通工具。 的交通工具。 孩 童 用 , 635 , 1-2 轮距在 640mm 1-2 BICYCLE:是指仅 以作为人员及物品 的车辆。 及 750mm(含) 1-2 鞍座高度调整到最 1-2 鞍座高度调整到最 850mm 有两个轮子的 CYCLE。输送的工具 间之自行车 1-3 正规自 行车 高位置时,其高度仍未 高位置时,其高度仍未 1-3 迷你车: 超 过 635mm 的 自 行 超过 635mm 的自行 用,750mm 1-3 当自行车两轮成一 1-3 当自行车两轮成一 1-3 为一种车辆直 座 高 必 须 大 于 限制 635mm 的自行 车。 车。 孩 童 用 , 650 , 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, 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, 径达 450mm、 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 鞍管的中心线 当自行车两轮成一 750mm 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。 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。 人骑驶的自行车。 直线并与地面垂直时, 直线 轻快车: 鞍管的中心线与鞍座面 鞍 管 的 中 心 线 与 鞍 座 用,750mm 的交点至地面的距离。 面 的 交 点 至 地 面 的 距 孩 童 用 , 650 , 离。 750mm 1-3 实用车 普通用,750mm 20kg 搬运车,750mm, 20kg 1-4 正常骑 驶状 1-4 指骑乘者坐在车上 1-4 指骑乘者坐在车上 1-4 在正常骑乘状态 1-4 指骑乘者坐于车上 态 双脚踩脚踏,双手扶握 双脚踩脚踏,双手扶握 下车把转动角度须, 双脚踩脚踏,双手扶握 把,鞍座与车把均调整 把,鞍座与车把均调整 60?以上, 且把手套煞 把,鞍座与车把均调整 至骑乘者最舒适位置。 至骑乘者最舒适位置。 车把手位置不得高于 至骑乘者最舒适位置。 (如有手闸装置,双手 (如有手闸装置,双手 骑者之肩并须易于操 (如有手闸装置,双手 应处于随时可以制闸的 应 处 于 随 时 可 以 制 闸 纵。 应处于随时可以制闸的 位置) 的位置) 位置) 2 机械性能要 求 2-1 凡由消费者自行装 2-1 凡由消费者自行装 2-1 必须确保牢固, 2-1 凡由消费者自行装 不 配的自行车,其所需的 配的自行车,其所需的 得有脱落、松动等现 配的自行车,其所需的 79 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装配 技能,应以不超过一般 技能,应以不超过一般 象。 成年人所具有的知识能 成 年 人 所 具 有 的 知 识 力为原则。 能力为原则。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技能,应以不超过一般 成年人所具有的知识能 力为原则。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项 目 2-2 锐边 2-2 凡骑乘者四肢有可 2-2 凡骑乘者四肢有可 2-2 不得有尖锐毛边. 2-2 凡骑乘者四肢有可 2-2 在正常骑乘操纵及 2-2 自 行 车 上 所 有 2-2 暴露之 边缘 能碰触到的地方,不能 能碰触到的地方,不能 突出物等骑驶时易刺 能碰触到的地方,不能 保养易被四肢接触的地 暴露边缘均须加倒 不 得 尖 锐 或 粗 有未经修剪的金属毛刺 有 未 经 修 剪 的 金 属 毛 伤的物体存在. 有未经修剪的金属毛刺 方,不得有暴露的尖锐 角,卷边或用其他方 糙. 法使其成为钝口. 或尖锐部分;冲剪金属 刺或尖锐部分;冲剪金 或尖锐部分;冲剪金属 边缘. 材料应予以卷边,冲剪 属材料应予以卷边,冲 材料应予以卷边,冲剪 过程中形成的快口.毛 剪过程中形成的快口. 过程中形成的快口.毛 刺和飞边等均需修光. 毛 刺 和 飞 边 等 均 需 修 刺和飞边等均需修光. 光. 2-3 自行车车架.车把 . 2-3 自行车车架.车把. 2-3 各部螺丝均须有 2-3 自行车车架.车把 . 车轮.脚踏.曲柄以及车 车轮.脚踏.曲柄以及车 足够长度及强度,且于 车轮.脚踏.曲柄以及车 闸等零件,经载荷.刹车. 闸等零件,经载荷.刹车. 骑乘中不得有松脱现 闸等零件,经载荷.刹车. 路试等试验之后,均不 路试等试验之后.均不 象. 路试等试验之后,均不 得有脆裂之现象. 得有脆裂之现象. 得有脆裂之现象. 2-4 所有用以连接或紧 2-4 所有用以连接或紧 2-4 螺丝锁紧后,突出 2-4 所有用以连接或紧 固的螺栓.螺丝或螺帽, 固的螺栓.螺丝或螺帽, 尾端长度不得大于螺 固的螺栓.螺丝或螺帽, 在进行各项试验中均不 在 进 行 各 项 试 验 中 均 丝直径,但有尾套尾塞 在进行各项试验中均不 应破裂.松 脱或失去其 应破裂.松 脱或失去其 不应破裂.松脱或失去 则不在此限. 其连接或紧固的功能. 连接或紧固的功能. 连接或紧固的功能. 2-5 凡 能 与 直 径 2-5 以 圆 筒 状 试 具 2-5 刹车把手.车把.停 2-5 凡 能 与 直 径 2-5 凡 能 与 直 径 2-5 突 出 之 零 件 及 83mm. 长 250mm 的 φ83mm 找 出 高 于 车架尾端须倒圆角或 83mm. 长 250mm 的 83mm 长 250mm 之圆 构件如操纵杆端螺 圆 筒 状 试 验 器 中 间 长 7.9mm 的突出物。 以尾塞套管等保护,且 圆 筒 状 试 验 器 中 间 长 筒 状 试 验 器 中 间 长 钉 末 端 突 出 达 75mm 部分接触者,为 2-5 突出物部分须符合 不得轻易脱落. 75mm 部分接触者,为 75mm 部分接触者,为 8mm 以上 而未用 护盖遮住者,其突 暴露突出物 下列规定 暴露突出物. 暴露突出物 2-5 以圆筒状试具找出 T,3.2mm 2-5 以圆筒状试具找出 2-5 以圆筒状试具找出 出物部分之末端最 高于 8mm 的突出物须 W,12.7mm 高于 8mm 的突出物须 高于 8mm 之突出物须 大为 25mm 符合下列规定 2-5 倒角之 符合下列规定 R,6.3mm 符合下列规定 79 自行车论坛 坚固性 2-4 五金件 2-5 突出物 折叠自行车网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T , 3.2mm W , T , 3.2mm W , R,3mm 12.7mm 澳 洲 AS 12.7mm R,6.3mm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2-6 护盖 2-6 用来遮盖突出物使 2-6 用来遮盖突出物使 2-6 车把尾端须以把 2-6 用来遮盖突出物使 其不外露,其应能承受 其不外露,其应能承受 手套或类似之物包裹. 其不外露,其应能承受 6.8kg 之力而不脱落. 7.0kg 之力而不脱落. 2-6 使用把手套拉脱 7.1kg 之力而不脱落. 力不得小于 7kg 且不 得回旋使用尾塞脱力 不得小于 3kg. 2-7 在自行车车架上管 2-7 在自行车车架上管 的上方,由鞍座起至其 的上方,由鞍座起至其 前方 30mm 不得有突 前方 30mm 不得有突 出物,但钢绳直径等于 出物,但钢绳直径等于 或小于 6.4mm,钢绳夹 或小于 6.4mm,钢绳夹 的材料厚度等于或小于 的 材 料 厚 度 等 于 或 小 4.8mm 者可安装于上 于 4.8mm 者可安装于 管. 上管. 2-7 在车身垂直面两侧 2-7 在自行车车架上管 各 3mm 距离之平行面; 的上方,由鞍座起至其 把 立 管 平 行 线mm; 鞍 座 前 端 相 切 出物,但钢绳直径等于 线mm,钢绳夹 行线;由鞍座前端至把 的材料厚度等于或小于 接头的连接线mm 者可安装 于上 区域,不得有任何突出 管. 物. 2-7 限制区域 2-8 螺丝长度 2-8 螺丝露出螺母之长 2-8 结合后突出的螺丝 2-8 螺丝锁紧后突出 2-8 锁紧长度须大于螺 2-8 螺丝超出螺母之长 度必须受小于螺丝的限 长 度 须 小 于 螺 丝 之 直 尾端长度不得大于螺 丝长度,且突出长度不 度应小于螺丝本身之直 径. 丝直径,但有尾套尾塞 得大于螺丝外径的 1.5 径. 制. 2-8 身体可触及处须小 则不在此限. 倍。 于 3.2mm 2-8 螺丝牙纹必须符 2-8 骑乘者身体可能触 2-8 用于调整的螺丝未 合 JIS 规定, 且精度须 及之处除非加护盖外, 暴 露 于 正 常 骑 乘 状 态 符合 6H6G 或 3 级配 突出长度不得,3mm。 者不受此限。 合.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2-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 2-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 2-9 钢绳尾端均应加 2-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 2-9 钢绳尾端均应加护 2-9 钢 绳 尾 端 均 应 2-9 钢绳尾 端均 盖或特殊处理,以防止 盖或特殊处理,以防止 护盖或特殊处理,以防 盖或特殊处理,以防止 盖或特殊处理,以防止 加护盖或特殊处理, 应加护盖或特殊 79 自行车论坛 项 目 2-9 钢绳尾端 折叠自行车网 丝股分散,护盖应夹紧 丝股分散,护盖应夹紧 止丝股分散,护盖应夹 丝股分散,护盖应夹紧 丝股分散,护盖应夹紧 以防止丝股分散,护 处 理 , 以 防 止 丝 且须承受 0.9kg 拉脱力 且须承受 1kg 拉脱力 紧且须承受 1kg 拉脱 且须承受 0.9kg 拉脱力 且须承受 0.9kg 拉脱力 盖应夹紧且须承受 股 分 散 , 护 盖 应 不得松脱. 不得松脱. 力不得松脱. 不得松脱. 不得松脱. 0.9kg 拉脱力不得 夹 紧 且 须 承 受 松脱. 0.9kg 拉脱力不 得松脱. 2-10 钢绳擦伤 2-10 钢绳不可擦碰固定 2-10 钢绳不可擦碰固 2-10 不得有多余松弛 2-10 钢绳的安装,应保 的车体零件,且应沿着 定的车体零件,且应沿 现象,余长依各客户需 证 其 被 擦 伤 的 影 响 最 鞘管方向进出,以免发 着鞘管方向进出,以免 求另定. 小. 生擦伤. 发生擦伤. 3-1 轮距,760mm 的 3-1 自闸把销轴至闸把 3-1 手闸握距不得 3-1 自闸把 自行车应装备前后轮制 3-1 自闸把销轴至闸把 3-1 座高 销轴至闸把 动装置,或单装后轮制 中心,其间各点的握距 330mm-470mm 自行车握距?90mm,一 中心,其间各点间的握 ,75mm 般童车握距?75mm 须?89mm 距须?90mm 握距?70mm 童车握距不得 中心,其间各 动装置. 3-1 从中点向开口断之 童车须?76mm 3-1 座高 ,62mm. 点之握距须 3-1 自闸把销轴至闸把 童车须?76mm 中心,其间各点的握距 3-1 从中点向开口端之 470mm-550mm 握距可略增大,最大增 3-1 从中点向开口端之 ?90mm 须?89mm 大量须?12mm. 握距可略增大,最大增 握距?80mm 握距可略增大,但除了 童车须?76mm 童车须?76mm 大量须?12.7mm 3-1 座高 500mm 以 3-1 由 开 口 端 向 内 尾部 20mm 处之外不 3-1 从中点向 3-1 从中点向开口端之 3-1 由 开 口 端 向 内 上 12.7mm 之间不受此限 得超过 100mm 开口端之握 握距可略增大,最大增 12.7mm 之 间 不 受 此 握距?95mm 制. (前刹车线装右侧,后 距可略增大, 大量须?12.7mm 限制. (闸把尾端外缘算起 (前刹车线装右侧, 刹车线装左侧) 但除了尾部 3-1 由 开 口 端 向 内 40mm 处,把手套与 后刹车线mm 之间不受此限 闸把两端外缘宽度) 不 得 超 过 制. 100mm. (前刹车线装右 侧,后刹车线装 左侧)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B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3-2 手闸制闸力:在离闸 3-2 手闸制闸力:在离闸 3-2 手闸制闸力:在离 3-2 手闸制闸力:在离闸 3-2 手闸制闸力:在离闸 3-2 手闸制闸力:在 把开口端 25mm 处,施 把开口端 25mm 处,施 闸 把 开 口 端 25mm 把开口端 25mm 处,施 把开口端 25mm 处,施 离 闸 把 开 口 端 加握力 4.5kgf,应能使 加握力 4.5kgf,应能使 处 , 施 加 握 力 ( 童 车 加握力 4.6kgf,应能使 加握力 4.6kgf,应能使 25mm 处,施加握力 闸皮触及轮辋表面. 4.6kgf,应能使闸皮 闸皮触及轮辋表面. 4.5kgf, 成 车 6kg) 应 闸皮触及轮辋表面. 闸皮触及轮辋表面. 79 自行车论坛 制动系统 3-1 手闸握距 项 目 3-2 制闸力 折叠自行车网 脚闸制闸力:于脚踏 3-2 脚闸制闸力:于脚踏 能使闸皮触及轮辋表 3-2 闸皮在 120?3?C 预 3-2 闸皮在 120?3?C 预 触及轮辋表面. 处加力制动,制动力与 处加力制动,制动力与 面. 热 30 分钟不得融化起 热 30 分钟不得融化起 3-2 闸皮在 与脚蹬力相反,制动力 与脚蹬力相反,制动力 泡. 泡. 120?3?C 预 热 30 与脚蹬力间差应, 与脚蹬力间差应,60?, 分钟不的丧失刹车 60?,同时应能独立运转 同 时 应 能 独 立 运 转 不 功能. 不受驱动机械位置及调 受 驱 动 机 械 位 置 及 调 整影响。 整影响。 3-3 载荷试验 3-3 自行车整车在确定 3-33-3 自行车整车在 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, 确 定 制 动 系 统 正 确 调 于闸把尾端 25mm 处 整 后 , 于 闸 把 尾 端 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 25mm 处正对把手套 施力45.5Kgf,至少 10 的 平 面 方 向 施 力 次(如所施力尚未达到 45.5Kgf,至少 10 次 (如 45.5kg, 闸 把 就 已 碰 到 所 施 力 尚 未 达 到 车把,载荷到此为止), 45.5kg,闸把就已碰到 制 动 系 统 不 得 失 去 功 车把,载荷到此为止), 能. 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 能 3-3 自行车整车在确定 3-3 自行车整车在确定 3-3 自行车整车在 3-3 自行车整车 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, 制动系统正确调整后, 确定制动系统正确 在确定制动系统 于闸把尾端 25mm 处 于闸把尾端 25mm 处 调整后,于闸把尾端 正 确 调 整 后 , 于 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 正对把手套的平面方向 25mm 处正对把手 闸把尾端 25mm 施力 45.9Kgf,至少 10 施力 45.9Kgf,至少 10 套的平面方向施力 处正对把手套的 次(如所施力尚未达到 次(如所施力尚未达到 45.9Kgf,至少 10 次 平 面 方 向 施 力 45.9kg, 闸 把 就 已 碰 到 45.9kg, 闸 把 就 已 碰 到 (如所施力尚未达 45.9Kgf,至少 10 车把,载荷到此为止), 车把,载荷到此为止), 到 45.9kg, 闸 把 就 次(如所施力尚 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 制动系统不得失去功能 已碰到车把,载荷到 未 达 到 45.9kg, 此为止),制动系统 闸把就已碰到车 不得失去功能 把,载荷到此为 止),制动系统不 得失去功能 日 本 JIS 澳 洲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3-4 推拉试验 3-4 在自行车鞍座上加 3-4 在自行车鞍座上加 3-4 在自行车鞍座上 3-4 在自行车鞍座上加 3-4 在自行车鞍座上加 重至少 68.1kg,加力使 重至少 68.1kg,加力使 加重至少 60.0kg,闸 重至少 68.1kg,加力使 重至少 70.0kg,加力使 闸把碰到车把,或施力 闸把碰到车把,或施力 把尾端 25mm 处作刹 闸把碰到车把,或施力 闸把碰到车把,或施力 45.5kgf,向前后推拉,每 45.5kgf, 向 前 后 推 拉 , 车状施力 35kgf,向前 45.5kgf,向前后推拉,每 18.4kgf,向前后推拉,每 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 每 次 向 前 或 向 后 推 拉 后推拉, 每次向前或向 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 次向前或向后推拉距离 至少 77mm,共推拉 6 距离至少 77mm,共推 后 推 拉 距 离 至 少 至少 77mm,共推拉 6 至少 75mm,共推拉 10 次,任何具有制动功能 拉 6 次,任何具有制动 80mm,共推拉 6 次. 次,任何具有制动功能 次,任何具有制动功能 的组件均不可松动。 功 能 的 组 件 均 不 可 松 任何具有刹车功能的 的组件均不可松动。 的组件均不可松动。 79 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动。 组件均不可松动。 3-5 手闸性能试 3-5 由一体重 68.1kg 但 3-5 由 一 体 重 68.1kg 3-5 由 一 体 重 3-5 由一体重 70.0kg 但 3-5 由一体重 70.0kg 但 3-5 由 一 体 重 验 全重不超过 91kg 的骑 但全重不超过 91kg 的 70-85kg 之骑乘者,在 全重不超过 91kg 之骑 全重不超过 91kg 之骑 70.0kg 但全重不超 乘者,在摩擦系数,1,斜 骑乘者,在摩擦系数, 摩 擦 系 数 , 1, 斜 度 乘者,在摩擦系数,0.5, 乘者,在摩擦系数,0.5, 过 91kg 之骑者在 度 1%,风速 ,11km/h 1, 斜 度 1%, 风 速 , 1%,风速,3m/s 条件 斜 度 0.5%, 风 速 , 斜度 0.5%,风速,3m/s 摩 擦 系 数 , 0.5, 斜 条件下,于 G.D.,5 以 11km/h 条 件 下 , 于 下 , 于 C.D. , 5 以 3m/s 条件下,于 G.D., 于 C.D.,5 以 24km/h 度 0.5%, 风 速 , 24km/h 时速;G.D.,5 G.D.,5 以 24km/h 时 24km/h 时速;G.D., 5 以 24km/h 时速;G.D. 时 速 ;G.D. , 5 以 3m/s, 于 G.D. , 5 以 16km/h 时速,其制停 速;G.D.,5 以 16km/h 5 以 16km/h 时速.其 ,5 以 16km/h 时速,其 10km/h 时速,其刹停距 以 24km/h 时速, 距离须,4.57m. 以 时速,其制停距离须, 制 停 距 离 钳 式 , 制停距离须,5.57m. 离 钳 式 , 5.5mm, 捏 式 G.D. , 5 3-5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 ,15m 3-5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 4.57m. 16km/h 时速其刹 5.5m;捏式,15m 均值计算,施力点应在 3-5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 3.5 制停距离取 5 次 均值计算,施力点应在 3.5 刹停距离取 5 次平 停距离须,5.57m. 闸把尾部 25mm 内,施 均值计算,施力点应在 平均值计算,施力点应 闸把尾部 25mm 内,施 均值计算,施力点应在 3-5 刹 停 距 离 取 4 力不超过 80kg 为准,体 闸把尾部 25mm 内,施 在闸把尾部 25mm 内 力不超过 80kg 为准,体 闸把尾部 25mm 内,施 次平均值计算,施力 重每增加 4.5kg 可增长 力不超过 80kg 为准, 施 力 G.D. , 5 以 重每增加 1.0kg 可增长 力不超过 80kg 为准,体 点应在操纵杆尾部 体重每增加 4.5kg 可增 18kg;G.D. , 5 以 刹停距离 0.7m. 制停距离 0.3m. 重每增加 1.0Kg 可增长 25mm 内施力不超 长制停距离 0.3m. 过 80kg 为准,体重 10kgf 为准,速度体重 刹停距离 0.7m. 增加另以公式计算. 3-5 捏 式 出 水 量 为 每增加 1.0kg 可增 长刹停距离 0.7m. 3-5 捏 式 出 水 量 为 4ml/s. 4ml/s.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3-6 脚闸性能试 3-6 将车轮向前转动半 3-6 将车轮向前转动半 C.V.最大齿 3-6 将车轮向前转动半 3-6 将车轮向前转动半 3-6 将 车 轮 向 前 转 验 至一圈时,沿其切线方 至一圈时,沿其切线方 速比= 至一圈时,沿其切线方 至一圈时,沿其切线方 动半至一圈时,沿其 向于脚踏施力,随着脚 向于脚踏施力,随着脚 FR.V.最大齿 向于脚踏施力,随着脚 向于脚踏施力,随着脚 切线方向于脚踏施 蹬力由 9.1kg 逐渐增至 蹬力由 9.0kg 逐渐增至 CD=2.54*π*速比*车 蹬力由 9.2kg 逐渐增至 蹬力由 15.3kg 逐渐增 力 , 随 着 脚 蹬 力 由 32kg,其所产生的制闸 32kg,其所产生的制闸 轮直径 31.6kg, 其 所 产 生 的 制 至 30.6kg,其所产生的 10.2kg 逐 渐 增 至 力至少须,18kg. 闸力至少须,18.4kg, 制 闸 力 至 少 须 , 30.6kg,其间制闸力 力至少须,18.5kg. 3-6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 3-6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 3-6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 15.3kg, 线性变化差异应在 均值,应,4.57m 均值,应,5.5m 3-6 制停距离取 4 次平 ?20% 以 内 , 施 力 达 均 值,应,4.57m 均值,应,5.5m 30.6kg,时刹车力须 3-6 在脚踏中心点施力 ,15.3kg 79 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呈刹车状态 15 3-6 制 停 距 离 取 4 秒,重复 10 次,刹车系统 次 不得损坏. 平均值,应,5.5m 3-6 当 施 以 14.3kg/km 驱动扭 距时其驱动与刹停 间角度需,60? 3-7 童车脚 闸性 3-7 随 着 脚 蹬 力 由 能试验 4.5kg 逐渐增加到 23kg 时,脚蹬力与制闸力之 比应不得大于 2:1. 3-7 随 着 脚 蹬 力 由 4.5kg 逐渐增加到 23kg 时,脚蹬力与制闸力之 比应不得大于 2:1. 4 转向系统 4-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 4-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 4-1 把立管插入标记 4-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 4-1 把立管插入标记为 4-1 把立管插入标 4-1 把立管 插入 一永久性标示,应距离 一永久性标示,应距离 为一永久性标示,应距 一永久性标示,应距离 一永久性标示,应距离 记为一永久性标示, 标记 把立管的最下端(不含 把立管的最下端(不含 离 把 立 管 的 最 下 端 把立管的最下端(不含 把立管的最下端(不含 应距离把立管的最 乌司),至少为其直径之 乌司),至少为其直径之 ( 不 含 乌 司 ) 至 少 为 乌司),至少为其直径之 乌司),至少为其直径之 下端(不含乌司),至 60mm 以上. 少 为 其 直 径 之 2.5 倍距离. 2.5 倍距离. 2.5 倍距离. 2.5 倍距离. 4-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 4-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 4-1 把立管标记下端 4-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 4-1 把立管标记下端一 65mm 以上 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 倍 直 径 的 长 度 上 应 保 一倍直径的长度上应 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 倍直径的长度上应保持 4-1 把 立 管 标 记 下 保持与上端同强度. 与上端同强度. 端一倍直径的长度 与上端同强度. 与上端同强度. 持与上端同强度. 上应保持与上端同 强度.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4-2 把横管 4-2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 车把两端内侧连线 车 把 两 端 内 侧 4-2 车把两端 线 距 离 应 大 于 距离应大于 距离应大于 连 线 距 离 应 大 于 内侧连线距离应 距离应大于 距离应大于 小 于 400mm 小于 660mm. 350mm 小于 700mm. 350mm 小 于 大于 350mm 350mm 小于 700mm. 350mm 小于 700mm. 450mm 4-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 4-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 700mm. 小于 700mm. 4-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 4-2 车把两末端位置须 600mm. 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, 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, 4-2 车把两末端位置 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, 与自行车纵向轴对称, 4-2 车 把 两 末 端 位 4-2 车把两 末端 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 当 鞍 座 处 于 最 低 位 置 须与自行车纵向轴对 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 当鞍座处于最低位置而 置须与自行车纵向 位置须与自行车 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, 而 车 把 处 于 最 高 位 置 称,当鞍座处于最低位 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, 车把处于最高位置时, 轴对称,当鞍座处于 纵 向 轴 对 称 , 当 车把末端不可高出鞍座 时,车把末端不可高出 置而车车把处于最高 车把末端不可高出鞍座 车把末端不可高出座垫 最低位置而车把处 鞍座处于最低位 79 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面 400mm. 鞍座面 400mm. 位置时,车把末端不可 面 400mm. 面 400mm. 于最高位置时,车把 置而车把处于最 4-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 4-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 高出鞍座面 400mm. 4-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 4-2 车把两末端须加覆 末端不可高出座垫 高 位 置 时 , 车 把 盖物且须能承受 7kg 的 盖物且须能承受 7kg 4-2 车把两末端须加 盖物且须能承受 7kg 之 盖物且须能承受 7kg 之 面 400mm. 末端不可高出座 覆 盖 物 且 须 能 承 受 拉脱力. 拉脱力. 之拉脱力. 拉脱力. 4-2 车 把 两 末 端 须 垫面 400mm. 4-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 4-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 7kg 之拉脱力. 4-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 4-2 车把之旋转左右角 加覆盖物且须能承 4-2 车把之旋转左右 度不得小于 60?. 度不得小于 60?. 度不得小于 60?. 度不得小于 60?. 受 7kg 之拉脱力. 4-2 车把须能承受成车 4-2 车手须能承受成车 角度不得小于 60?大 4-2 车把须能承受成车 4-2 车把须能承受成车 4-2 车 把 之 旋 转 左 506kg-cm, 童 车 450kg-cm, 童 车 于 180?. 506kg-cm 童 车 506kg-cm 童 车 右角度不得小于 60 235kg-cm 之 扭 距 (锁 230kg-cm 之扭距(锁 4-2 车把须能承受成 235kg-cm 之 扭 距 (锁 235kg-cm 之 扭 距 (锁 ?. 紧 扭 距 不 得 高 于 紧 扭 距 不 得 高 于 车 500kg-cm 之扭距 紧 扭 距 不 得 高 于 紧 扭 距 不 得 高 于 4-2 车 把 须 能 承 受 185kg-cm)无滑动或损 167kg-m)无滑动或损 ( 锁 紧 扭 距 不 得 高 于 185kg-m) 无 滑 动 或 损 185kg-m) 无 滑 动 或 损 成车 506kg-cm 童 200kg-m) 无 滑 动 或 坏现象. 坏现象. 坏现象. 坏现象. 车 235kg-cm 之扭 损坏现象. 距(锁紧扭距不得高 于 185kg-m) 无 滑 动或损坏现象.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5 脚踏构造 5 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 5 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 5 脚踏应左右各一且 5 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 5 脚踏应左右各一且对 5 脚踏应左右各一 称,左踏左牙纹,右踏右 称,左踏左牙纹,右踏右 对称,左踏左牙纹,右 称左踏左牙纹右踏右牙 称左踏左牙纹右踏右牙 且 对 称 , 左 踏 左 牙 牙纹.无法 作固定面则 牙纹.无法作固定面则 踏右牙纹.无法作固定 纹无法作固定面则须具 纹无法作固定面则须具 纹 , 右 踏 右 牙 纹 .无 须具有双踏面及止滑装 须 具 有 双 踏 面 及 止 滑 面则须具有双踏面及 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, 有双踏面及止滑装置, 法作固定面则须具 置,单踏面须有随时向 装置,单踏面须有随时 止滑装置,单踏单面须 单踏单面须有随时向上 单踏单面须有随时向上 有双踏面及止滑装 有随时向上之功能。 之功能。 的之功能. 之功能。 向上之功能。 置,单踏单面须有随 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 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 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 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 5 脚踏前后须装反光器 时向上之功能。 (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), ( 装 有 定 址 器 者 可 单 器 ( 装 有 定 趾 器 者 可 (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) (装有定趾器者可单面) 5 脚踏前后须装反 其 颜 色 为 无 色 或 琥 珀 面),其颜色为琥珀色. 单面),其颜色为琥珀 其颜色为琥珀色且须有 其颜色为琥珀色且须有 光器(装有定趾器者 色且须为嵌入型. AS MARK 标示. 色,童车可不装脚踏反 BS MARK 标示. 可 单 面 ), 其 颜 色 为 光器. 琥珀色 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定在脚踏上,此种脚 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定在脚踏上,此种 6 定趾器应牢固 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的固定在脚踏上,此种 定在脚踏上,此种脚 6 定趾器应牢固的固 定在脚踏上,此种脚 6 定趾器应牢固 的固定在脚踏 79 自行车论坛 定趾器 折叠自行车网 踏可无须装踏面; 可装或不可装定趾 器的脚踏则须踏面 与止滑装置. 脚踏可无须装踏 面;可装或不可装 定趾器的脚踏则须 踏面与止滑装置 脚踏可无须装踏面;可 踏可无须装踏面; 装或不可装定趾器的 可装或不可装定趾 脚踏则须踏面与止滑 器的脚踏则须踏面 装置 与止滑装置 踏可无须装踏面; 可装或不可装定趾 器的脚踏则须踏面 与止滑装置 上,此种脚踏可 无须装踏面;可 装或不可装定 趾器的脚踏则 须踏面与止滑 装置 7 传动链条 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, 7 链 条 在 链 轮 上 传 动 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 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, 7 链条在链轮上传动时, 7 链条在链轮上传 不应卡住或咬合,其抗 时,不应卡住或咬合,其 时,不应卡住或咬合, 不应卡住或咬合,其抗 不应卡住或咬合,其抗 动时,不应卡住或咬 拉强度在 817kg 以上, 抗拉强度在 817kg 以 其抗拉强度在 820kg 拉强度在 816kg 以上. 拉强度在 817kg 以上. 合 , 其 抗 拉 强 度 在 817kg 以上. 童车 636kg 以上. 上. 以上,也不可太松太 紧,必要时得装调链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 拿 大 CA N 项 目 8 链罩 8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,且前端覆盖须, 8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,且前端覆盖须, 8 单速自行车 8 单 速 自 行 8 单速自行车应装有链罩,且前端覆盖须, 8 单速自行车应装 90 ? , 链 罩 应 向 后 伸 展 到 距 后 轮 轴 8mm 90 ? , 链 罩 应 向 后 伸 展 到 距 后 轮 轴 8mm 应 装 有 链 罩 , 车应装有链 90?,链轮装外变速器或弹簧张力盖(DISC) 有链罩,且前端覆盖 处, 后轮前宽为链宽 2 倍,尾端为链宽 1/2,并 处, 后轮前宽为链宽 2 倍,尾端为链宽 1/2,并 且前端覆盖须 罩 , 且 前 端 者不受此限.链条与链轮交点至链罩距离至 须,90?,并能防止 能防止 φ9.4mm L76mm 圆棒,从自行车装 能防止 φ9.4mm L76mm 圆棒,从自行车装 , 90 ? , 链 轮 覆盖须,90 少须 25mm. φ9.5mm L75mm 链条的一侧,在与链轮法线? 范围内的任 链条的一侧,在与链轮法线? 范围内的任 装外变速器或 ? , 链 轮 装 圆棒自链罩外侧任 何方向上卡如链轮与链条的上部啮合处. 何点试靠均不被带 何方向上卡如链轮与链条的上部啮合处. 弹 簧 张 力 盖 外变速器或 入. (DISC)者不受 弹簧张力盖 (DISC) 者 不 此限. 受此限. 9 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,防止因调速不当或 9 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,防止因调速不当或 9 多级飞轮应 9 多级飞轮 9 多级飞轮应装有挡盘,防止因调速不当或 9 多级飞轮应装有 9 多级飞 拔链器损坏时,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 拔链器损坏时,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 装 有 挡 盘 , 防 应 装 有 挡 拔链器损坏时,造成传动链条嵌入或卡住后 挡盘,防止因调速不 轮应装有 轮. 轮. 止因调速不当 盘 , 防 止 因 轮. 当或拔链器损坏时, 挡 盘 , 防 或拔链器损坏 调速不当或 造成传动链条嵌入 止因调速 时 , 造 成 传 动 拔链器损坏 或卡住后轮.挡盖直 不当或拔 链条嵌入或卡 时 , 造 成 传 径须大于后轮最大 链器损坏 79 自行车论坛 拔链挡盘 折叠自行车网 住后轮. 动链条嵌入 或 卡 住 后 轮. 齿 外 径 20mm 以 时 , 造 成 上. 传动链条 嵌入或卡 住后轮. 10 车胎 10 须以高,3.2mm 字体塑上建议压力,并 10 须以高,3.2mm 字体塑上建议压力,并 10 将 车 轮 充 10 使 用 者 10 轮胎的建议充气压力必须模塑在侧壁且 10 依轮圈宽不同, 10 轮 胎 充气达建议压力 110%再进行车圈试验,须承 充气达建议压力 110%再进行车圈试验,须承 气 至 指 定 胎 必须可由气 入胎后仍很容易识别. 须符合下列压力 的建议充 受 205kg 车胎不得变形. 受 205kg 车胎不得变形. 压,水平 放 置, 嘴直接量侧 10 充气至指定胎压 110%,放置 5 分钟后车 32mm 以 气压力必 然后对车轮轴 气压. 胎在钢圈上要保持原状. 下,4.5BAR 须模塑在 施 加 200kgf 32-37mm, 4.0BA 侧壁且入 垂直负荷,经 胎后仍很 R 30 秒后,车胎 37-44mm, 3.5BA 容 易 识 与钢圈结合不 别. R 得脱离. 44-47mm, 3.5BA 10 充 气 至 指 R 定胎压放置 47mm 以 48 小 时 不 得 上, 2.5BAR 漏气.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 拿 大 CA N 项 目 11 车轮 11-1 前后轮直线 前后轮直线mm 11-1 两轮对准 27:?11mm ,1.5mm 轮偏摆 27:?11mm 与前后叉骨内 摆 26:?10mm 26:?10mm 侧的间隙须, ,1.5mm 11-1 有装置钢圈刹车的,上下左右偏摆须, 11-1 上下左右偏摆 , 11-1 车轮转至任何位置时,车胎与前叉或车 11-1 车轮转至任何位置时,车胎与前叉或车 3mm, 与 钢 圈 11-1 车轮转 2mm;无装置钢圈刹车的,上下左右偏摆须 ?4mm 1.5mm 架上任何部件之间的间隙须,1.6mm 11-1 上 架上任何部件之间的间隙须,1.6mm 边缘间隙须, 至任何位置 ?4mm 时,车胎与 11-1 车轮偏摆: 下左右偏 11-1 车轮偏摆: 5mm. ,1.5mm 以内. 摆 ,1.5mm 以内 11-1 车 轮 偏 前叉或车架 上任何部件 (结合点不算) 摆: ?4mm. , 1.5mm 之间的间隙 须,2mm. 以内 79 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钢圈 11-2 施力 204kgf 保持 30 秒,除去负荷装在 11-2 施力 204kgf 保持 30 秒,除去负荷装在 11-2 施 力 11-2 施 力 11-2 施力 204kgf 保持 30 秒除去负荷,装在 车架上运转应顺适,无粗糙感. 车架上运转应顺适,无粗糙感. 204kgf 保 持 204kgf 保 车架上运转应顺适,无粗糙感. 30 秒,不得变 持 30 秒,除 11-2 施力 18.2kgf 于钢圈之一点 1 分钟,其 形 去负荷装在 变形量不可超过 1.5mm. 11-2 施 力 车架上运转 18.2kgf 于 钢 应 顺 适 , 无 圈之一点 1 分 粗糙感. 钟,其变形量 不 可 超 过 1.5mm. 后 12-1 12 花鼓 12-1 后轮: 锁至 280-320kg-cm 之规定扭 12-1 后轮: 锁至 280-320kg-cm 之规定扭 12-1 后 12-1 锁紧装置 力,沿轮轴移出方向对称地施加一个 181kg 力,沿轮轴移出方向对称地施加一个 181kg 轮: 锁紧扭力 轮 : 锁 紧 螺 的力,为时 30 秒,后轮轴与车架间不得有相 的力,为时 30 秒,后轮轴与车架间不得有相 须 能 承 受 冒或螺丝轮 对位移. 对位移. 280kg-cm 以 轴由手紧到 12-1 前轮:锁至 240kg-cm 之规定扭力,须能 12-1 前轮:锁至 240kg-cm 之规定扭力,须能 上. 全部锁紧至 承受 173kg-cm 之拆卸力矩. 承受 173kg-cm 之拆卸力矩. 12-1 前轮: 锁 少 须 转 动 紧 扭 力 在 180?以上 200kg-cm 内 12-1 前 于无安全华司 轮 : 锁 至 之 状 态 下 , 沿 240kg-cm 花鼓轴取出方 之规定扭力 向 施 加 50kg 须 能 承 受 的 力 , 前 轮 固 173kg-cm 定位置不可位 之 后 退 扭 移. 力.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 拿 大 CA N 12-2 快 卸 装 置 12-2 快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锁紧, 12-2 快速装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 12-2 快速装卸 12-2 快速装 12-2 快速装卸装置应可由调整杠杆位置而 12-2 快速装卸装置 12-2 快 (Q/R HUB PIN 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,其锁紧力 锁紧,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,其锁 装置应可由调 卸装置应可 锁紧且须有指示杠杆是否锁紧之标示,其锁 应可由调整杠杆位 速装卸装 79 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及 Q/R SEAT PIN) 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. 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. 整杠杆位置而 由调整杠杆 紧力量应能于勾爪或接头压出花印. 锁紧,且须有 位 置 而 锁 指示杠杆是否 紧 , 且 须 有 锁 紧 之 标 示 , 指示杠杆是 其锁紧力量应 否锁紧之标 能于勾爪或接 示 , 其 锁 紧 头压出花印. 力量应能于 勾爪或接头 压出花印. 置而锁紧且须有指 置应可由 示杠杆是否锁紧,之 调整杠杆 标示,其锁紧力量应 位置而锁 能于勾爪或接头压 紧 , 且 须 出花印. 有指示杠 杆是否锁 紧 之 标 示,其锁 紧力 量应 能于勾爪 或接头压 出花印. 12-3 前 轮 毂 拴 12-3 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冒,应在手指 12-3 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冒,应在手指 12-3 先松开前 12-3 先松开 12-3 先松开前轮毂锁紧装置螺冒,应在手指 12-3 先松开前轮毂 牢试验 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 360?,此时沿平行前叉 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 360,?此时沿平行前叉 轮毂锁紧装置 前轮毂锁紧 旋紧的情形下再转松 360?,此时沿平行前叉 锁紧装置螺冒,应在 开槽方向施力 11.3kg,前轮毂不得脱离前 开槽方向施力 11.3kg 前轮毂不得脱离前 螺 冒 , 应 在 手 装 置 螺 冒 , 开槽方向施力 11.3kg 前轮毂不得脱离前 手指旋紧的情形下 再 转 松 360?, 此 时 叉,Q/RPIN 不受此限. 叉,Q/RPIN 不受此限. 指旋紧的情形 应在手指旋 叉,Q/RPIN 不受此限. 沿平行前叉开槽方 下 再 转 松 紧的情形下 向施力 11.3kg 前轮 360?此时沿平 再 转 松 毂 不 得 脱 离 前 行前叉开槽方 360?, 此 时 叉,Q/RPIN 不受此 向 施 力 沿平行前叉 限. 11.3kg 前 轮 开槽方向施 毂不得脱离前 力 11.3kg 叉,Q/RPIN 不 前轮毂不得 受此限. 脱 离 前 叉 ,Q/RPIN 不受此限. 13 鞍座 13-1 以鞍座面与鞍管中心线 以鞍座面与鞍管中心线 以鞍座面与鞍管中心线 限制尺寸 座支架或鞍座附件等任何零件均不应超出 座支架或鞍座附件等任何零件均不应超出 座面与鞍管中 面与鞍管中 座支架或鞍座附件等任何零件均不应超出 鞍座面以上 125mm. 鞍座面以上 125mm. 心 线 为 基 准 , 心 线 为 基 鞍座面以上 125mm. 鞍 座 .鞍 座 支 准,鞍座.鞍 架或鞍座附件 座支架或鞍 79 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等任何零件均 座附件等任 不应超出鞍座 何零件均不 面 以 上 应超出鞍座 面 以 上 170mm. 13-1 座垫须为 125mm. 但座且其长度 不 得 , 350mm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 拿 大 CA N 13-2 鞍管 13-2 鞍管插入标记位置应与鞍管的最低端 13-2 鞍管插入标记位置应与鞍管的最低端 13-2 鞍管插入 13-2 鞍管插 13-213-2 鞍管插入标记位置应与鞍管的最 13-2 鞍管插入标记 13-2 鞍 至少有其直径的二倍距离. 至少有其直径的二倍距离. 标记距鞍管的 入标记位置 低端至少有其直径的二倍距离. (由竖杆全 距鞍管的最低端应 管插入标 最低端应不得 应与鞍管的 圆处底部往上量起,且须为永久不可磨灭记 不得少于 65mm 记距鞍管 少于 60mm. 最低端至少 号) 13-2 鞍夹头水平向 的最低端 有其直径的 伸 臂 不 得 超 过 应至少为 二倍距离. 其直径的 130mm 2.5 倍,最 小高度应 不 少 于 50mm. 13-3 鞍 夹 头 调 13-3 鞍夹头应能将鞍座固定于任何位置,并 13-3 鞍夹头应能将鞍座固定于任何位置,并 13-3 各部螺丝 13-3 在鞍座 13-3 鞍夹头应能将鞍座固定于任何位置,并 整及载荷试验 能调整鞍座,使在正常情况下均不得移动.锁 能调整鞍座,使在正常情况下均不得移动.锁 须能承受至少 前端或后端 能调整鞍座,使在正常情况下均不得移动.锁 紧扭力一般型为 185kg-cm STING RAY 型 紧扭力一般型为 185kg-cm STING RAY 型 200kg-cm 之 25mm 向下 紧扭力一般型为 185kg-cm STING RAY 型 施 加 240kg-cm SEAT POST CLAMP 185kg-cm 240kg-cm SEAT POST CLAMP 185kg-cm 240kg-cm SEAT POST CLAMP 185kg-cm 扭力. 13-3 鞍座须能 68.4kg( 童 . . . 受 车 22.4kg) 13-3 在 鞍 座 前 端 或 后 端 25mm 向 下 施 13-3 在鞍座前端或后端 25mm 向下施加 13-3 在鞍座前端或后端 25mm 向下施加 承 67.5kg(童车 22.5kg)垂直力或 22.5kg(童车 67.5kg(童车 22.5kg)垂直力或 22.5kg(童车 300kg-cm 的 垂 直 力 或 67.5kg(童车 22.5kg)垂直力或 22.5kg(童车 7.5kg)水平力,座垫均不得歪斜或位移(锁紧 7.5kg)水平力,座垫均不得歪斜或位移(锁紧 水平力不得位 23.0kg( 童 7.5kg)水平力,座垫均不得歪斜或位移(锁紧 移 ( 锁 紧 扭 力 车 11kg)水 扭力如上) 扭力如上) 扭力如上) 79 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不 得 大 于平力,鞍座 200kg-cm) 均不得歪斜 或位移(锁 紧扭力不得 大 于 185kg-cm)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 拿 大 C AN 14 反光器 14-1 前为无色,后为红色,脚踏为无色或琥珀 14-1 在鞍管后方应装有红色反光器,鞍座于 14-1 鞍管后方 14-1 在鞍管 14-1 在鞍管后方应装有红色反光器,鞍座于 14-1 反 光 器 的 色,侧边前轮为无色或琥珀色,侧边后轮为无 最低位置时,反光器上缘距鞍座面中心距离 应装有红色反 后方应装有 最低位置时反光器上缘距座垫面中心距离 一般要求 色或红色. 不得小于 76mm,投射角度不得超过 90?5? 光 器 , 鞍 座 于 红 色 反 光 不得小于 76mm,投射角度不得超过 90?5? 14-1 以任意方向将自行车卧至地面,反光器 14-1 脚踏应装反光器,除固定踏面可只 最低位置时反 器 , 鞍 座 于 14-1 车轮须装由两侧均可看见之白色或黄 及反光器架均不可与地面接触,前反光器位 装后方外,余则应前后都装. 光器上缘距鞍 最低位置时 色之侧反光器,须相同颜色或以距车胎外缘 置须高于车轮,后反光器位置底部须高于轮 14-1 前可装前白色反光器以增,安全投射角 座面中心距离 反光器上缘 10cm 内有连续折回性反光材料之车胎替 轴上端距座垫面中心须,75mm,侧反光器 度不得超过 90?5? 不 得 小 于 距座垫面中 代. 位置其中心应离车圈内线mm, 投 射 心距离不得 14-1 脚踏应装反光器,除定踏面可只装 14-1 如利用反光胎替代侧反光器,该反光胎 角度不得超过 小 于 后方外,余则应前后都装. 须圈成一连续圆周. 76mm,投射 14-1 如无前灯则须配备白色前反光器,投射 90?5? 14-1 脚踏应装 角度不得超 角度不得超过 90?5? 14-1 反光器角度为 90?5? 黄 色 反 光 器 , 过 90?5? 14-1 反光器及反光器架固定力锁于车架上 14-1 所有反光器均须符合 BS 规定且标示于 除固定踏面可 14-1 每一车 上. 为 7kg30 秒,其他部分为 5kg30 秒不得松动 只 装 后 方 外 , 轮应装侧反 变形. 余则前后都光器,前轮 装. 为琥珀色, 14-1 前可装前 后 轮 为 红 白色反光器以 色 , 其 中 心 增 安 全 , 投 射 距轮圈内缘 角度不得超过 应在 76mm 以内. 90?5? 14-1 反光器及 14-1 脚踏应 反光器架固定 装反光 79 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力锁于车架上 器 , 除 固 定 为 7kg30 秒, 踏面可只装 其他部分为后方外,余 5kg30 秒 , 不 则应前后都 得有 10?以上 装. 的变形. 14-1 前可装 前白色反光 器 以 增 安 全,投射角 度不得超过 90?5? 14-1 所有反 光器均须符 合 AS 规定 且 标 示 于 上.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N 14-2 反 光 器 试 14-2 冲击试验:将反光 验 器放在预热至 50?5?烤 箱内一小时,用直径 φ13mm 钢球自 0.76 高 处落下,不可有凹陷或 破坏. 14-2 压力试验:须能承 受 17.2kn/m2(2.5psi) 密封水压 15 分反射器 内须无水气存在. 15 路试 15-1 车胎充气至最高压 15-1 体重 68.1kg 充气 15-1 骑驶时自行车之 15-1 体重 68.1kg 充气 15-1 体重 68.1kg 充气 15-1 试验总重(骑 力,体重 68.1Kg 的人以 至 最 高 压 力 ,24km/h 驱动必须滑顺不得有 至最高压力,24km/h 骑 至最高压力,24km/h 骑 者与自行车重)配成 79 自行车论坛 折叠自行车网 骑驶 6.4km(程 骑驶 6.4km,其中一段 杂音,掉链,变速不滑 驶 6.4km,其中一段须 驶 6.4km,其中一段须 100kg( 协 力 车 包括五次越过 30m 长 须包括在 30m 长内饰 顺或零件松脱等现象. 包括在 30m 长内饰有 包括在 30m 长内饰有 180kg), 骑 者 以 下 木 栓 路 面 , 木 栓 高 有木栓之路面五次各 木栓之路面五次各部零 木栓之路面五次各部零 坡方向(斜坡 5%)控 25mm,宽 51mm,与轮 部 零 件 不 可 失 效 或 松 件不可失效或 松脱(木 件不可失效或松脱(木 制 车 速 维 持 在 胎接触面 栓 25mm,宽 51mm,接 栓 25mm,宽 51mm,接 12.5km/h 骑 驶 脱 ( 木 栓 25mm, 宽 为 12mm*12mm*45?, 51mm, 触 面 触 接 触 面 1.6km 约 8 分共 5 木栓间间隔为 1.8m), 12mm*12mm*45?, 间 12mm*12mm*45?, 间 12mm*12mm*45?, 间 次各部零件不可失 各部零件不可失效或松 隔 1.8m 一支) 隔 1.8m 一支) 隔 1.8m 一支) 效或松脱(每次间隔 脱。 4 分钟). 16 童 车 坚 固 试 16-1 座面加重 14kg,左 验 右把手各加重 4.5kg 自 0.3m 高垂直落下硬路 面 3 次,再左右擦落地面 3 次,车架前叉及各部零 件均不得损坏(左右擦 落不必荷重) 项 目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17 地面间隙 16-1 座面加重 14kg,左 右把手各加重 4.5kg 自 0.3m 高垂直落下硬路 面 3 次,再左右擦落地面 3 次,车架前叉及各部零 件均不得损坏(左右擦 落不必荷重)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17-1 当曲柄位于最低位 17-1 当曲柄位于最低 17-1 当曲柄位于最低 17-1 当曲柄位于最低位 17-1 当曲柄位于最低位 17-1 当曲柄位于最 17-1 当曲柄位于 置时且脚踏位于水平位 位 置 时 且 脚 踏 位 于 水 位置时且脚踏位于水 置时且脚踏位于水平位 置时且脚踏位于水平位 低位置时且脚踏位 最 低 位 置 时 且 脚 置,将自行车自垂直方 平位置,将自行车自垂 平位置,将自行车自垂 置,将自行车自垂直方 置,将自行车自垂直方 于水平位置,将自行 踏位于水平位置, 向左右倾斜,除车胎外 直方向左右倾斜,除车 直方向左右倾斜,除车 向左右倾斜,除车胎外 向左右倾斜,除车胎外 车自垂直方向左右 将 自 行 车 自 垂 直 脚踏或其他部分与地面 胎 外 脚 踏 或 其 他 部 分 胎外脚踏或其他部分 脚踏或其他部分与地面 脚踏或其他部分与地面 倾斜,除车胎外脚踏 方向左右倾斜,除 之角度须大于 25? 与 地 面 之 角 度 须 大 于 与地面之角度须大于 之角度须大于 25?(童车 之角度须大于 25?(童车 或其他部分与地面 车 胎 外 脚 踏 或 其 之角度须大于 23? 他 部 分 与 地 面 之 须大于 20?) 须大于 20?) 25? 25? 角度须大于 25? 18-1 未装定趾器之自行 18-1 未装定趾器之自 18-1 未装定趾器之自 18-1 未装定趾器之自行 18-1 未装定趾器之自行 18-1 未装定趾器之 18-1 未装定趾器 车,当前轮转至任何位 行车,前轮转至任何位 行车,当前轮转至任何 车,当前轮转至任何位 车,当前轮转至任何位 自行车,当前轮转至 之自行车,当前轮 置时,其任一脚踏轴中 置时,其任一脚踏轴中 位置时,其任一脚踏轴 置时,其任一脚踏轴中 置时,其任一脚踏轴中 任何位置时,其任一 转至任何位置时, 心至起车胎或泥除外缘 心 至 起 车 胎 或 泥 除 外 中心至起车胎或泥除 心至起车胎或泥除外缘 心至起车胎或泥除外缘 脚踏轴中心至起车 其 任 一 脚 踏 轴 中 之转动弧间最小距离至 缘 之 转 动 弧 间 最 小 距 外缘之转动弧间最小 之转动弧间最小距离至 之转动弧间最小距离至 胎或泥除外缘之转 心 至 起 车 胎 或 泥 79 自行车论坛 趾隙 折叠自行车网 少应在 89mm 以上 离至少应在 88mm 以 距离至少应在 90mm 少应在 88mm 以上 少应在 89mm 以上 动弧间最小距离至 除 外 缘 之 转 动 弧 18-1 当车轮转至任何位 上 以上 18-1 当车轮转至任何位 18-1 当车轮转至任何位 少应在 75mm 以上 间 最 小 距 离 至 少 置时车胎与前叉或其他 18-1 当车轮转至任何 18-1 当车轮转至任何 置时车胎与前叉或其他 置时车胎与前叉或其他 18-1 当车轮转至任 应在 90mm 以上 车架构件间之间隙不得 位 置 时 车 胎 与 前 叉 或 位置时车胎与前叉或 车架构件间之间隙不得 车架构件间之间隙不得 何位置时车胎与前 18-1 当车轮转至 叉或其他车架构件 任 何 位 置 时 车 胎 小于 1.6mm 其 他 车 架 构 件 间 之 间 其他车架构件间之间 小于 3.0mm 小于 1.6mm 间之间隙不得小于 与 前 叉 或 其 他 车 隙不得小于 1.6mm 隙不得小于 1.6mm 架构件间之间隙 1.6mm 不得小于 1.6mm 19 滑行试验 19-1 骑者重 68kg 骑驶 19-1 骑者重 68kg 骑驶 19-1 骑者重 68kg(童 19-1 骑者重 68kg 骑驶 至 15km/h 速度后停止 至 15km/h 速度后停止 车 45kg)在风速 3m/s 至 15km/h 速度后停止 踩踏令其自由滑行,从 踩踏令其自由滑行,从 以下,以 10km/h 初速 踩踏令其自由滑行,从 停踩点起至滑行终点止 停 踩 点 起 至 滑 行 终 点 度骑驶于 20m 测试 停踩点起至滑行终点止 之距离须大于 50m 止之距离须大于 50m 区间之平坦路面轮径 之距离须大于 50m 22:以上须在 11 秒, 轮径 22:以下须在 10 秒内通过. 美 国 CPSC 中 国 CNS 日 本 JIS 澳 洲 AS 英 国 BS 德 国 DIN 加拿大 C A N 20-1 前轮及轴心不等距 20-1 前轮及轴心不等 20-1 由钢圈内缘向上 20-1 前轮及轴心不等距 之后轮飞轮侧,其紧度 距之后轮飞轮侧,其紧 60mm 之点两侧分 3 之后轮飞轮侧,其紧度 平 均 值 须 在 度 平 均 值 须 在 等份做 3 个量侧点量 平 均 值 须 在 40kgf-50kgf 间,后轮非 40kgf-50kgf 间 , 后 轮 侧. 40kgf-50kgf 间,后轮非 飞轮侧其紧度平均值须 非 飞 轮 侧 其 紧 度 平 均 22:以上,40kgf 飞轮侧其紧度平均值须 在 30kgf-40kgf 间,单其 值 须 在 30kgf-40kgf 22:以下,30kgf 在 30kgf-40kgf 间,单其 中任何一根均不得低于 间,单其中任何一根均 后轮非飞轮侧 中任何一根均不得低于 22:以上,30kgf 不得低于 15kgf. 15kgf. 15kgf. 22:以上,30kgf 21-1 夹把式刹车器 必须有 明确 的标示 , 警告使用者在潮湿路 面其刹车作用会减低 21-1 车铃或蜂鸣器的 21-1 自行车应装有一有 21-1 自行车应装有一有 操纵杆或按钮位置必 效之车铃或其他适当可 效之车铃或其他适当可 须在自行车前进时可 问之警告标志. 问之警告标志. 容易操纵的地方,其音 79 自行车论坛 项 目 20 钢丝张力 21 警告装置 折叠自行车网 之表示. 21-1 前后均须有反 光器之装置. 量为车前方 1m 处不 得地狱 70db(分贝) 21-1 前灯性能为车前 10m 处可见 φ10cm 之物体. 22 标示 22-1 车架上须有一 22-1 车架上须有一 22-1 必须在车架显著 22-1 自行车应具有永久 22-1 自行车应具有永久 除非破坏否则无法将 除非破坏否则无法将 地方以不易消除方式 不可磨灭之标志 不可磨灭之标志. 其除去 之永 久记号 , 其除去 之永 久记号 , 表明制造着名称或缩 22-1 进口之自行车则须 22-1 标志须包括: 须可容易辩明制造商 须可容易辩明制造商 写代号. 表明澳洲分销商之名字 a. 英 国 标 准 之 号 码 亦 及制造日期. 及制造日期. 及地址. 即 BS6102:PAKT(#) B 制造厂商名称及符号. 79 自行车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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